拆迁与网络反低俗的法制精神

12月 27th, 2009

         “钉子户”,是近年来随着房屋拆迁而出现的流行词,最近的唐福珍自//焚将“钉子户”演绎到高潮,终于,全国人大正加紧推动拆迁条例修改

        人大正在推进的拆迁条理修改,其中一个重要变化是“被征收人”取代“被拆迁人”,这一名称的变化,更多突出了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不是简单的拆迁动作。进一步,“拆迁”还支持权利人依法申诉。

        总之,人们希望拆迁条例更具多体现财产人的权利、拆迁过程更有法可依。

        近期,反低俗与反盗版风潮,一些涉嫌违规的中小网站被关停,从大的方向来看,规范互联网内容运营、保护知识产权的出发点并没有错,多年来,严重的盗版问题已经对我国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构成威胁,音乐产业全行业的低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盗版泛滥。

        一轮浩大的互联网“拆迁”工程正在进行,国家广电总局、工信部等多部委联合,重拳出击,力图“拆迁掉”违规网站,还互联网一片洁净的空间。

        不过,好的出发点并不意味着结果都很愉快,一些地方出现了一刀切式的清查,中国站长站主编邱松说 :“有的网站并没有违法内容,仅仅因为广告商投放的广告有成人内容,或者域名与一些曝光的违规网站相似。”

        出现许多地方机房大面积断网,是因为IDC机房如果被曝光接入了违规网站,将面临严厉处罚(一旦IDC机房有一个服务违规,整个机房面临整顿的风险),在可能重罚的威胁下,一些IDC采取了极端的白名单办法,即只有被认可的网站才可以接入,其余则一概屏蔽,这直接导致了一些无辜者被“滥杀”。

       一台服务出问题,整个机房需要整顿,并不是主观部门的规定,但却演化成了实际的行动,看上去就像“一人犯法,全家坐牢”一样不合情理。

        如果出现了低俗、侵权等问题,机房、托管商、网站等角色,各自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进行合理的责任划分,如何对问题进行量化,避免出现偷一条牛绳跟偷一头牛同样定罪的不合理性,就要细化: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违规?违规的责任如何承担?违规到什么程度必须关站?关多久?由谁来判定?

       如果缺乏明确可以遵循的统一标准,则各方很难在事前做好恰当的监管。互联网管理就会从放任自流的极端过渡到人人自危另一个极端。

        对于一家并没有违规而被意外关停的网站,意味着以信息方式存在的资产被无条件剥夺,互联网财产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要避免这种不合理的情况,需要治理过程更重视法制精神,而不是依赖于临时的通知,这或许是过去许多年来“拆迁问题”给互联网管理的提示。

        尊重互联网的财产权,加强法制精神是当前互联网管理与运营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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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2.0版权研讨:盗版猖獗的积极意义

11月 27th, 2008

    上周,11月13日,和视频业界的一些朋友聊天,话题的核心是视频行业的两大问题,一个是版权,一个是带宽,当这个到处喊冷的冬天来临之际,身背两座大山的视频行业形势如何?下面先分享版权相关的几个观点。

 

1、   传播创造价值

 

    尽管承认网络视频传播要比电视快,Michael还是怀疑网络视频传播快速性的价值。在他看来,看视频(消费视频)的时间比较长(不象看文字,可以快速扫过),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是无片子可看而是片子太多了看不过来,视频快速性的必要性不大。换句话说就是,人的观看速度是瓶颈,更多的内容对观看者没有价值,因为没有时间看。

 

    人的精力和时间有限,对单个人来说,当视频生产的时长超过每天24小时的时候,就没有必要再生产新视频了,因为理论上,即使一个人不休息、不工作只看视频,也不会发生重复。Michael的道理或许在此,也有一些电视人跟我提过类似的观点,不过,这个观点显得有些过于现实主义,把电视视频的结论直接推广到网络上,在胡狼和我看来,低估了视频网络的传播价值。

 

    事实上,几乎任何一个稍有规模的视频网站每天更新的总时长至少有数千小时或数万小时,如何解释个体需求只要24小时和供应有数万小时的“矛盾”,不让人陷入信息过载的噩梦呢?关键点在于“选择”,正是数量庞大的视频资源通过“选择”,提升了人对于视频的满意度。

 

    “选择”或者说“信息过滤”问题是互联网传播的基本问题,如何让浩如烟海的信息准确传播到需要者,正是互联网努力的方向,我在谁是全知全能的道德评判者中探讨了公共信息传播,由谁来决定信息传播的问题,在传统媒体是编辑,而在互联网时代,则需要更多考虑活跃着的网民集体。

 

    看来,大量“冗余”视频没有时间看而导致用户信息过载,根本的原因不是视频多了,而是视频的选择机制(传播机制)不健全,良好的选择机制下,视频来源量的增加并不是增加用户观看的时长,而是提升用户对视频的满意度。

 

    站在传统电视媒体传播的角度上,追求数百上千万的视频量拥有量的时候,更大的价值却在于,如何实现传播模式创新,让用户更容易看到他想看的东西。

 

    视频分享的意义不仅在于用户参与产生大量的视频内容,更在于大量活跃用户之间的关联,提高了信息传播质量,从这个角度看,视频分享比门户化的视频网站更有长远的价值。

 

    用户创造内容(UGC),不只是内容,还包括内容的秩序,Michael说视频内容制作门槛很高,这刚好是用户创造内容秩序的好机会。

 

    毫不夸张的说,传播创造价值,如何实现传播模式创新,是视频网站们长久兴衰的关键。

 

2、盗版的积极意义

 

    我不是盗版的鼓吹者,盗版也未必就是给盗版者打上个坏人标签那么简单,卖淫和吸毒往往伴随着社会问题,活字印刷时代的版权模式,不合时宜地加剧了盗版危机。

 

     Michael 说,即便在去年底广电开始管制视频之前,视频网站们也没有做出来什么新花样,视频的传播模式依然是传统的样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状?传统的版权模式是罪魁祸首!

 

    手捂内容高声叫卖的版权代理商们很快发现,这是一个有价无市的市场,几乎所有的买主都过着入不敷出的日子,卖家的生意当然可想而知,既然生意不好做,一些代理的策略也就变成了,半年卖一部,一部管半年。运营者与版权(代理)人敌对情绪高涨,桌面上,版权代理人的以高要价扮演“强盗”角色;桌底下,运营者以盗版扮演着“强盗”角色。

 

    一个新兴市场,是竭泽而渔还是放水养鱼,考验着处在产业偏上游的内容代理商的商业智慧。

 

    Michael说,版权买卖的供需双方,最终是谈判能力、议价能力的平衡。我想,这种平衡,应该也包括桌子底下的行为,当桌面上高昂的价格无法维系合法的平衡时,桌面下的盗版泛滥便堂而皇之地充当平衡角色。

 

    胡狼泥潭中的网络视频说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非常讲究创新的美国市场对于传统版权规则的遵守远远高于相对保守的中国,我觉得这有中国处于发展中有关,规则的缺乏加剧了供需矛盾,矛盾不可调和程度越高,越爆发的越快,在互联网上也同样表现出中国式的危机驱动。

 

    盗版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以非法的形式让人们反思,伴随扁平化的互联网浪潮,能够让知识产品不受阻碍地快速传播肯定是重要的决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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